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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友返校联谊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

发布时间:2012-06-08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了更好地开展校友工作,更多地收集校友信息,充分挖掘校友资源,发挥校友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,现就做好我校校友返校联谊接待工作作如下规定:

一、接待对象

接待对象为浙江财经学院校友。校友包括:

(一)在浙江财经学院、浙江财经学院前身及附属单位学习过的毕业生、肄业生、进修生、培训生、夜大生、函授生、自学考试生、外国留学生等;

(二)曾在浙江财经学院、浙江财经学院前身及附属单位工作过的教职员工;

(三)浙江财经学院及其前身授予和聘请的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。

二、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的程序

1.需要返校开展联谊活动的,请负责人提前15天到学校或相关学院填写《浙江财经学院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登记表》(附件1)。校友返校开展联谊活动,原则上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。

2.校友返校联谊活动,由学院负责接待工作的,学院联络员要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;需要由学校负责接待工作的,学院联络员要及时把材料报送校友办公室。

3.校友办公室、学院联络员及时制订校友返校接待方案,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接待前的准备工作。

4.校友返校时,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,及时做好校友信息汇总工作(按《浙江财经学院校友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登记),带领校友到达指定的活动地点。

5.开展联谊活动。

三、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的主要内容

1.向校友通报学校、学院发展情况;

2.介绍校友成长道路,举办各类专题讲座;

3.开展业务洽谈与合作,聘请杰出校友担任学生校外导师;

4.听取校友对学校工作的建议;

5.参观校史陈列室;

6.其他有意义的联谊活动。

四、接待单位的落实

1.大型的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学校负责接待。校友返校日每年一次,具体返校日时间定为校庆日(11月7日)后的第一个星期六,逢校庆日是周末,那校庆日即为校友返校日。每年组织一次毕业“逢十”周年的校友返校联谊活动,由校友办公室牵头,各学院、部门配合。

2.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的小型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学院负责接待。各学院、各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友返校联谊活动,有重要校友参加联谊活动的,要提前向校友办通报,以便安排学校领导参加。

3.知名校友、在学校工作过的教职工(含外籍教师)、兼职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名誉顾问等由学校或相关部门、相关学院负责接待。

4. 学校以及各学院、各部门要为校友返校联谊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,营造温馨的校园氛围。

五、做好校友活动材料的存档工作

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结束后,学校以及各学院、各部门要及时做好校友活动材料的存档工作。由相关学院或部门负责接待的,要把以下材料送交校友办公室各一份:

1.《浙江财经学院校友信息汇总表》(校友通讯录);

2.联谊活动情况报道;

3.活动照片;

4.其他联谊活动资料。

以上材料发送到校友办邮箱xyb@zufe.edu.cn

校友办公室

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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